在過去兩個多月,每逢旺角佔領區大街小巷內佔中暴民與警察爆發衝突時,歹徒便叫囂:“開路!” ”開路!”。
“開路” ? 我不知道它代表什麼意思。馬路,大小街道乃屬於全社會所有人,普羅大眾所共用的公共設施。它,不是為佔中者而設,更不屬於佔中暴徒們的私有財產。 當佔中暴徒要求警方 ‘開路’ 時,若警察置之不理,那會怎樣? 難道說我們市民就任由這些流氓無賴佔據大街小巷,任由他們設置路障佔領街道嗎? 這可容許嗎? 只有佔中者有非法佔領街道的神聖權利,警察執法者就沒有維持大馬路正常流通的權利。這是什麼荒謬?
下次有那個佔中無賴敢叫 “開路”,則應該用手槍對付。
Ren
3-12, 2014
* click or touch to open image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